當個勇敢的吹哨者,公共安全你我有責!
- 發佈日期:2021-11-11
- 截止日期:2022-11-10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 類 別:最新公告
- 公告日期:2021-11-11
- 公告內容:
- 1、吹哨者要具備何種身份呢?
(1) 職務涉及公共危險物品(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行為人。
(2) 經營家用液化石油氣零售事業者、員工、用戶。
2、 檢舉方式為何?
以書面、言詞、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並提供下列資料,向新北市
政府消防局提出:
(1) 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及聯絡方式。
(2) 案件發生地址、公司(商號)名稱、負責人姓名或其他可得確認之位置敘述。
(3) 可供查證之事實、照片、影片或其他相關事證資料。
(4) 以言詞或電話方式檢舉者,應作成紀錄,並交舉發人閱覽後簽名或蓋章。
3、 檢舉獎金如何給予?
經查證屬實,並依嚴重違規情形據以裁處罰鍰者
(1) 發給舉發人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五之獎勵金。(最高獎金五千元)
(2) 舉發人現(曾)為被舉發人之受雇人者,得發給實收罰鍰金額百分之十之獎勵金。(最
高獎金一萬元)
舉發違反消防法第十五條案件獎勵金QA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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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