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購買報廢公務車輛?
- 發佈日期:2021-08-09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 類 別:風紀及後勤管理Q&A
- 詳細內容:
Q:如何購買報廢公務車輛
A:本局報廢公務車輛皆於惜物網公開標售,依是否可再領牌分為「繳銷登記」及
「報廢登記」兩種:
一、繳銷登記車輛:因本局車輛原為免貨物稅,依貨物稅條例第2條第1項第5
款規定:免稅貨物因轉讓或移作他用而不符免稅規定者,為轉讓或移作他用之
人,於轉讓或移作他用時課徵,貨物稅計算依車種不同有所差異。
二、報廢登記車輛:報廢後之回收、清運、貯存、拆解等行為時,應依規定由
領有「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之廢機動車輛回收業者予以回收,並應要
求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管制聯單,以確保車體妥善回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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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1-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