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救原則
- 發佈日期:2020-09-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 類 別:山域事故Q&A
- 詳細內容:
- ● 入山時,請告知親友(非一同登山者)入山時間及預計離開返家時間。
● 所謂山域意外事故,並非遊客已發生生命危害時才稱之為山域意外事故。當有山域意外事故發生之虞(迷途、受傷、裝備不足、體力不支、精神不濟、天候造成無法行進或被迫折返時...等)時,即可統稱為山域意外事故。
● 山域意外事故發生時不必驚慌,請依循下列步驟,即可增加自我生存質量,延長待救時間!
1.立刻停止,不可再前行,也勿擅自返回。
原因:任何環境改變皆可能造成判斷錯誤,當失去判斷能力時,極有可能越走越遠。
2.通報山域意外事故:將基本資料、登山行徑、座標位置及受困情形告知相關單位,以利進行搜救行動。
3.檢查裝備:糧食、飲用水、保暖衣物、個人用藥...等。
4.等待救援:
(1)應避免體力耗損,並且選擇適當待救位置(空曠處、山洞...等)。
(2)切勿離開步道主線,勿因口渴而擅自下切溪谷取水飲用(此行為為大忌)。只要待在步道上,搜救人員必定會找尋得到。
(3)生火並製造狼煙(需在空曠處且確認不會延燒並有滅火裝備)。
(4)確保頭燈、手機、無線電、收音機及GPS電源足夠。若不足,視情況開關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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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