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英雄陣線聯盟103期
- 發佈日期:2022-01-12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 類 別:北海E月報消防英雄陣線聯盟
- 詳細內容:
- 110年12月份局報(1216)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表揚(4案7人)
一、特搜大隊秀峰分隊-隊員李國彰 (執行汐止區新台五路火警勤務,成功完成人命救助勤務)
110年10月9日執行汐止區新台五路火警勤務,到達現場後秀峰分隊隊員李國彰於24樓協助疏散民眾,成功完成人命救助勤務,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2人)
110年11月13日執行瑞芳區79.3K緊急救援勤務,到達現場後秀峰分隊隊員王瓏智及劉紘晏立即著全套水域救援裝備,以快速攻擊式接近待救者,成功完成救援勤務,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
三、第七大隊永平分隊-隊員許中志(請假-連休)、隊員宋明翰 (執行永和區永平路急病救護勤務,成功協助偵破犯罪案件)
110年12月10日執行永和區永平路急病救護勤務,到達現場後隊員許中志跟宋明翰,發現男性病患持續抽蓄且於車上發現毒品針頭及患者手上有針頭注射痕跡,立即緊急處置患者並通報指揮中心及110到場協助逮捕處理,成功協助偵破犯罪案件,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8款之規定。
四、第三大隊三芝分隊-隊員郭志峯、隊員鍾孟洋(執行三芝區淡金路二段火警勤務,成功完成人命救助勤務)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2人)
110年12月份局報(1223)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表揚(2案2人)
一、人事室-科員許雅菁(承辦人事相關業務認真負責,積極進取並有具體事蹟)
110年承辦本局消防、義消楷模、防疫及虎豹潭救災 有功人員暨防宣、救護義消週年慶表揚大會及主動精進 110 年度健康檢查業務,許員認真負責,積極作為並有具體事蹟,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5款之規定。
二、人事室-約僱職務代理人陳曉倩(承辦人事相關業務認真負責,積極進取並有具體事蹟)
110年承辦泰雅文化體驗親子活動、非洲鼓親子團體諮商紓壓營、內勤 FUN 鬆遊一下等活動,陳員認真負責,積極作為並有具體事蹟,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5款之規定。
110年12月份局報(1230)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表揚(3案7人)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2人)
110年12月10日執行土城區永寧路火警勤務,到達現場後土城分隊馬承瑋小隊長與頂埔分隊隊員王琮凱執行人命搜索,發現1名女性患者並將其救出,成功完成人命救助勤務,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
二、特搜大隊大埔分隊-隊員蕭又禎、隊員李奇紘、土城分隊-隊員李偉琛(請假-連休) (執行三峽區竹崙路222號車禍救助勤務,成功完成救援勤務)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3人)
三、第四大隊大隊部-隊員陳家和、新店分隊-隊員劉名禎、隊員陳晁陞(執行烏來區雲仙樂園蜂螫救護勤務,成功完成救護勤務)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3人)
110年12月19日執行烏來區雲仙樂園蜂螫救護勤務,到達現場後患者間歇性抽搐並轉為OHCA,由大隊部隊員陳家和建議加派新店分隊前往中繼支援,後續由新店分隊隊員劉名禎及隊員陳晁陞接手CPR並給予進階急救處置,患者到院前即恢復心跳,成功完成救護勤務,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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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2-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