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勘:有關本局新北市政府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及圖說審查標準作業程序附表內容因應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新增設備項目調整修正,請至本資訊服務下載專區下載,並以新修表格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設備查驗及圖說審查作業。
二、檢修申報:
(一)依消防法第6條第1項所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應委託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辦理定期檢修消防安全設備;其檢修結果,應依規定期限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審核,主管機關得派員複查;另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6條及第7條規定:受託辦理檢修之檢修人員或檢修機構將檢修報告書及相關文件資料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備查。
(二)針對合格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可至內政部消防署消防安全設備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系統(https://nfa100.nfa.gov.tw/index.aspx)查詢,或向相關消防設備師、士公協會洽詢,相關資訊如下:
1.中華民國消防設備師(士)協會
(1)電話:02-86631195。
(2)地址:臺北市興隆路3段85號2樓。
2.新北市消防設備師公會
(1)電話:02-22701196。
(2)地址:新北市土城區學成路128巷13弄6號1樓。
3.新北市消防設備士公會
(1)電話:02-22281811。
(2)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民治街9巷5號1樓。
4.新北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1)電話:02-29525119。
(2)地址:新北市樹林區育英街161 號2 樓。
5.財團法人台北區消防檢修專業機構協會
(1)電話:02-27821616。
(2)地址: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3段80號1樓。
(三)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期限及申報備查期限表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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