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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
公告日期:2023-03-30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依據「新北市災害防救會報設置要點」第3點規定,會報召集人由市長兼任,會報由市長親自主持,並決定災害防救重要政策,副召集人二人由副市長兼任;委員二十五人至三十五人,由本府秘書長及所屬一級機關首長兼任。另為強化本市災害防救會報功能,達府區一體之效,本市災害防救會報皆律定各區公所由首長人員出席,共同研議本府重要災害防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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