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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3-29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成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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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里民執行防火防災宣導工作

臺灣地區近年來因經濟繁榮、民生富裕,生活物質享受造成用火用電增加,因此火災發生率伴隨成長,現行消防相關法令係針對公共場所火災預防而制訂,因此公共場所消防安全設備均依法令規定嚴格執行,相對住宅火災之發生卻因為法令之不及,導致火災發生率居高不下,為減少住宅火災發生,內政部消防署自民國88年發起結合社區志工,成立全國性社區防火宣導組織,深入里民執行防火防災宣導工作,以落實火災預防工作。

成立沿革

本市義消防宣大隊成立於民國88年9月4日,成立迄今已屆25年,目前分隊數已達28隊。鑑於本市工商業蓬勃發展,本局積極強化防宣人員防火宣導知能、口說技巧訓練等,為能繼往開來,再創巔峰,組織強化為首要任務,104年2月1日特規劃成立義消防宣大隊及中隊,以期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創造安居樂業之幸福城市。

招募對象

由具備下列資格並自願擔任者中遴聘之:

(一)年滿十八歲、身心健康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居住當地且未參加其他義勇或民防組織者。

(三)十年內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但因過失犯罪或受緩刑宣告者,不在此限。
擔任顧問者,不受前項第二款規定之限制。
具備第一項規定資格之退役替代役消防役役男,得優先遴聘擔任義勇消防人員。

教育訓練
  1. 義消防宣人員訓練分基本訓練、專業訓練、幹部訓練、常年訓練及其他訓練。
  2. 基本訓練由本局辦理,集中新進人員施以48小時之訓練。
  3. 專業訓練由本局於基本訓練結束後,依編組勤務特性,分別施以24小時之訓練。
  4. 高級幹部訓練由內政部消防署辦理或中、初級及基礎幹部訓練由消防局辦理。
  5. 常年訓練由本局辦理以分隊、中隊或大隊為單位集中訓練,全年訓練時數24小時以上。
  6. 其他訓練由內政部消防署或本局視協助推展消防業務及各項講習、宣導工作需要辦理。
服務特色

義消防宣大隊自成立以來,定期每月於各社區、鄰里針對民眾家中用火、用電、避難逃生及防震知識進行居家安全訪視,並至機關團體、學校及工廠等辦理防火宣導,將火災預防理念及知識種子散播於全市每一角落,自90年迄今本市住宅火災發生率逐年次數驟降,顯示防火宣導組織已發揮火災預防重大功效,這群勤勞的防宣義消個個認真付出,不求回饋,將安全分送全市,值得我們尊重,值得我們效法。

社區婦女防火宣導落實教育
社區婦女防火宣導落實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