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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照1
合照
為表彰績優消防及義消人員對社會的付出與貢獻,內政部消防署於84 年10月訂頒「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及「內政部消防署義消楷模甄選表揚實施規定」,並從那時起每年辦理全國消防、義消楷模表揚活動。於88年將此具重要意義之表揚活動取名為「鳳凰獎」,採名「鳳凰」是取其浴火重生、堅毅耐勞、不畏艱難並永無止息發光發熱之真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