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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建築物災害搶救及提升救災能力演練
日期:2021-11-05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火場指揮中心成立情形

火場指揮中心成立情形

人員裝備器材集結訓練情形

人員裝備器材集結訓練情形

火場指揮中心成立情形
人員裝備器材集結訓練情形

投稿人:第一大隊大觀分隊 隊員 陳彥甫

高樓層建築物與平時公寓火災梯間佈線有所差異,高層建物高度通常50公尺以上如使用梯間佈線可能造成消防人員體力耗損過度,使得搶救時間效益大大降低,依照《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設置消防搶救上之必要設備,此類設備充分使用,可爭取救災時效。

本次搶救演練場地為浮洲合宜住宅大樓,該大樓為樓高16層地下2層建築物,共分A2、A3、A6區三大住宅區,模擬狀況為10樓住宅發生火災,所產生濃煙造成高樓層住戶受困,出動消防車輛人員,初期救災指揮官針對該火災狀況指揮車輛部署、人命搜救、門窗破壞等搶救任務,等到中、大隊到場指揮權轉移後成立指揮站及大傷站,針對不同樓層受困情況引導大樓住戶利用於大樓特別安全梯逃生疏散。

高樓建築物搶救時可運用消防搶救上必要設備,例如利用高層建築物消防專用緊急升降機進行消防人員器材運輸,緊急電源插座可供緊急電力給救災人員使用,另外高樓林立可能使無電線通訊不良,可使用無線電通信輔助設備建立通訊聯繫,保持通訊良好,也能利用大樓連結送水口、連結送水管及中繼消防泵浦進行救災部署,提升高樓救災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