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人:文化分隊 職稱:隊員李文偉
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2月10日15時48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林口區民有街一處建築工地有1名工人現場工作時遭鋼筋壓傷無法脫困,指揮中心立派遣文化分隊前往救援,計出勤救助器材車1輛、救護車1輛、消防人員5名。
轄區文化分隊率先到場,發現1名年約45歲工地工人側躺在10公尺深的地下室施工結構底部,意識清醒,壓在患者身上的鋼筋已經被現場人員移開,91救護人員攜帶所需急救與搶救器材「籃式擔架」,經由工地人員引導前往患者受困位置,同時先行評估受困者生命徵象,發現患者意識清醒,生命跡象穩定,右大腿封閉式骨折變形,救護人員給予抽吸式護木固定、長背板固定等緊急處置,由於現場通往地面的樓梯過於狹窄,無法經由人力搬運至地面,現場指揮官於工地地面上同步指示器材車執行吊臂吊掛救援,利用籃式擔架與吊臂鋼索將患者吊掛至工地1樓地面,由文化91送往林口長庚醫院救治。
此次派上用場的籃式擔架,形狀類似一艘船。主要用於搬運無法行走之患者,患者被置於擔架內,擔架有4個外掛點可與器材車吊臂連接,配合正面的扁帶將患者"固定保護"在擔架中。這樣不會因器材車吊臂操作的晃動或突如其來的大風,而使患者有脫離擔架的危險,並以長背板協助患者脫困,如遇到各式沙洲、溪谷、立坑低所等人員受困之救助案件,可利用籃式擔架將傷患先以頸圈固定後置於其內,並以約束帶固定,接著運用4條扁帶進行胸帶、跨帶、腳帶及身體等部位纏繞,再以吊掛及救助吊臂救出患者。
此次案件為罕見的建築工地低所救助,消防人員必須將各種安全隱患排除才能進行吊掛作業,因此要在危機四伏的環境中搶回救災時效,端賴於救災同仁利用常年訓練或救災整備時段,落實搶救籃式擔架、油壓破壞組、吊臂鋼索等器材的操作教學,確實的裝備檢查及落實保養流程,也是維持妥善救助戰力的重要原因,各項環節都配合得當,才能達到人盡其才,事竟其功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