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人:雙溪分隊 隊員:許紹威
112年3月30日下午17時28分,值班人員接獲新本局指揮中心之派遣,表示在雙溪區內厝○號該地點有一台自小客車起火燃燒,值班人員立即通知分隊同仁出勤前往搶救。
路途中雙溪7號持續使用無線電與指揮中心聯繫了解現場之狀況,了解到該處為台鐵員工宿舍,小客車停在空地,無人員受困之情形。雙溪人員於下午17時42分抵達現場,發現為一台銀色小客車的引擎室起火,而該火勢於到場前已熄滅,無延燒之虞,到場後詢問車主,車主表示昨日汽車本來無法發動,於今日請修理員前來維修,可是維修員來時卻能正常發動,維修員也未多想,讓汽車持續發動,結果引擎室就突然冒煙起火,隨即報案。了解案情後雙溪7號使用熱顯像儀持續觀測引擎室之溫度,同時佈一水線在旁降溫警戒,確定引擎室之溫度已降低至安全範圍後,下午18時雙溪人員收拾裝備返隊待命。
提醒民眾,應提高警戒心,汽車如有故障之情形,應前往修理廠進行專業維修及做進一步檢查,免得省小錢反而將自己的生命安全置於危險之中,得不償失,且經過本次汽車火警也提醒所有同仁,在執行汽車火警時須注意車輛之類型,如有遇到電動汽車之火警應注意會有漏電之風險,於射水搶救時要注意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