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人:第七大隊永利分隊 隊員 黃昶翰
在九月初,指揮中心通報一名約六十歲的男性患者陷入了昏迷。救護人員立即趕到現場進行評估,確認患者屬於OHCA,即無呼吸無脈搏情形。
救護人員迅速將患者放置於地面,開始進行心肺復甦術(CPR)並且使用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AED)進行電擊,以恢復患者的心臟節律。同時,救護人員也請患者的兩位兒子協助,一同進行CPR,利用這寶貴的時間建立了靜脈路徑,順利給予急救藥物。隨後,他們將患者迅速送往永和耕莘醫院。在抵達醫院僅僅八分鐘後,患者的心跳恢復了,後續便轉移至加護病房接受進一步的低體溫治療。
約三個禮拜後患者成功康復出院,永和耕莘醫院為患者舉辦一場慶生會,特別邀請當天兩位救護人員與會,患者已可自行行走及正常對談,後續恢復良好,患者太太也特別前來向兩位救護人員致謝。
病患在失去呼吸、心跳時,腦細胞只要缺氧4至5分鐘就會開始壞死,即使急救後恢復心跳,但腦部可能已經永久受損,輕者導致各種失能,重者昏迷不醒、長期臥床,甚至死亡。儘早CPR及使用AED治療將有助於患者的存活及癒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