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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一聲,荷包成空
日期:2024-02-19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投稿人:鳳鳴分隊 隊員 夏宜敏

「爆竹一聲除舊歲,桃符萬象迎新春」,每到年節轟隆隆的爆竹聲用來驅鬼避邪,也代表著一年已盡,表現出年節的歡樂氣氛。逢年過節燃放爆竹,這種習俗自古延續至今,但生活環境已不像以前,大樓林立,常有施放不當而造成火災,也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
112年12月4日消防隊接獲民眾檢舉,於鶯歌區某處連棟鐵屋疑似私自存放爆竹煙火,轄區分隊隨即派員前往巡查,果然發現可疑處所,立即通知屋主到場協助檢查,入室後,倉庫內發現大量爆竹煙火,其中還有未附加認可核示之爆竹煙火,若不慎引燃,其傷人之威力難以估計。
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醒民眾,年關將近,民眾爆竹需求量增,依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儲存爆竹煙火須符合位置、構造、設備相關規定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所販賣之爆竹煙火必須附加有認可標示始可販售,否則最高可處新台幣150萬元罰鍰;另民眾施放爆竹煙火時務必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施放,亦可至公告之施放專區施放。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不僅讓自己荷包大失血,萬一造成人員傷亡,更是無法挽回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