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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責救護指引,保護患者安全
日期:2024-11-01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單位:瑞芳分隊 職稱:隊員 投稿人:彭聖恩

  113年9月25日晚上19時指揮中心接獲一起跌倒受傷案件,隨即派遣瑞芳分隊救護車前往現場搶救。

  到達現場時,患者與家屬坐在椅子上,患者頭部後方有擦挫傷,詢問患者是否有肢體感覺異常或是頸部疼痛的情形,但患者無法理解及回復問題,家屬表示患者有精神疾病及失憶症等相關病史,故無法藉由詢問病史確認患者是否有符合相關適應症,但救護人員仍然依據救護指引規定,讓患者使用頸圈保護頸椎,並提醒患者勿隨意轉頭。送醫途中,救護人員持續檢查患者身上有無其他的傷口,隨後到院做斷層掃描,醫師表示患者確實有頸椎的受損。

  無論是救災救護,都不應低估現場情形,如有不確定因素,依照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緊急救護指引,將所有流程做到盡善盡美,方為救災救護人員應有的態度,避免因一時疏忽而導致不可逆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