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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警的好夥伴-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日期:2023-12-01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投稿人: 竹圍分隊 隊員 張弘欣
    讓民眾安居樂業是新北市政府的重要政策之一,除了社會住宅興建、租金補貼政策,加強住宅防火安全也非常重要。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2021年底在議會三讀通過條文增修,依據該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今(2022)年7月1日起,將要求出租屋、違章及曾經發生火警紀錄的住宅,必須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住警器),尤其針對出租房屋的房東,將嚴加檢視,違者最高將處以6千元至3萬元罰鍰。
近期也安排更多住警器安裝宣導,向民眾宣達該警報器的功效,尤其半夜深睡的時候,科普小知識:人類熟睡時最敏感的是聽覺,這也是為何鬧鐘是用響的而不是用聞的。
    為了民眾的安全,我們會盡力說服任何一位民眾,不論颳風下雨,還是冷嘲熱諷,不會讓揮灑的汗水白流,多一顆住警器安裝,少一件成災火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