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人:汐止分隊 隊員:李依展
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12年11月25日7時9分接獲報案,民眾電話中表示為汐止區長江街一處宮廟的一樓起火,有大量煙冒出,廟內無人受困,指揮中心立即派遣汐止分隊執行該處火警案件。
到場發現為四樓建物,一樓有大量濃煙,里長在現場表示該宮廟人員早上六點已出門,現在無人在宮廟內。救災人員使用破門工具開啟鐵捲門,立即入內搶救,發現起火點為點香用瓦斯爐旁的木材,所幸無延燒到其他物品,起火原因待火災鑑識中心鑑定。
本案地點為宮廟,現場發現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痕跡,但已拿下來並關閉,因此未達到示警的功能。宮廟場所常會因燒香造成住警器誤動作,而把住警器關閉。以此案例觀之,建議五樓以下公寓建築,應自行安裝住警器,於屋內各居室安裝,使發生火災時,能及時察覺並逃生,如家中神明廳或廚房可能因燒香或煮飯造成住警器誤報,建議購買定溫型的探測器,避免因住警器誤動作就移除而無法發揮其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