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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警器推廣
日期:2024-04-01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單位:第四救災救護大隊直潭分隊 職稱:隊員 投稿人:鍾信輝
近年來,一般民眾對於防火的概念由避難逃生,漸漸地開始轉變為初期的防範火災,這樣更能有效地減少人命傷亡及財產損失。由於五樓以下的公寓大都非常老舊,加上沒有任何的消防安全設備,對於這樣的處所,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是居家安全不可或缺的一環。
住警器是使用於五層樓以下未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住宅,又叫做獨立式偵煙火警探測器,具有安裝容易、安全可靠、操作簡單、維修方便、價格便宜等優點,當住警器偵測到煙霧時,就會發出極大的警報聲響,讓民眾及早應變。
住警器的使用方式如下:
1. 購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時應按測試鈕測試是否會發出正常功能之警報聲。
2.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之位置為居家臥室、客廳、走廊間、樓梯間頂部天花板等。
3.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時應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書,並注意下列事項以確保其效果及避免誤報:
(1)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裝於天花板應與其周圍牆壁保持60公分以上。
(2) 警報器應與冷氣等通風口保持1.5公尺以上。
(3) 壁掛式警報器偵測中心點應與天花板間距15-50公分。
住警器維修保養注意事項如下:
1. 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安裝完成後,應貼上標籤標示安裝日期,使用超過十年應予更新。
2. 每月定期使用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測試鈕測試是否正常發出警報聲,如未鳴響請立即更換電池或新品。
3. 部分廠商出廠的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若發出間斷式短聲響可能是顯示電池電力不足,應該立即更換以確保功能正常。
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原因為一般火災之發覺,大都因聞煙味或看到濃煙而警覺,若半夜發生火災常因睡眠狀態下嗅覺及視覺的敏覺性較差,造成火災發生時未能及時發現,延誤避難逃生之黃金時間,因此民眾居家若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利用警報器偵測到煙霧發出極大的警報聲響,即使半夜發生火災,也可以及早發現,及時應變,及時避難求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