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06-20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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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勤途中
安全官於出勤途中應確認目前人車派遣情況、獲取現場災害資訊,初步確認現場戰術目標。
- 抵達現場
- 到場後應先與初期指揮官交接目前火場狀況(各面火煙情形、建築物狀況、人員受困情形等)及佈署情形(各組人員、位置、任務情形)。
- 與初期指揮官交接完成後,應與救火指揮官確認目前任務目標,並研判當下人員佈署情形是否合理及各面、分區危害風險情形。
- 依據指揮官任務目標及交接情形,持續蒐集火場相關資訊(關係人、圖資、危險物品資訊等)。
- 依據上述所獲資訊研判現場是否需助理安全官支援;倘需助理安全官支援,則向救火指揮官提出建議或經救火指揮官授權後向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提出申請。
- 環繞火場
- 環繞火場四面並依序確認、記錄各面火煙狀況、建築物狀況、消防人員狀況及其他風險況,依據各面狀況研擬可能存在之風險。
- 環繞火場途中,應同時蒐集或繪製現場平面圖及現場佈署圖,並持續監聽無線電發話內容,倘有同仁透過無線電求救,應能立即展開救援行動。
- 環繞火場時倘發現同仁身處隨時可能發生之危險中,安全官可直接介入現場,請同仁立即停止操作避免危害發生,再向救火指揮官說明。
- 安全簡報
環繞火場完畢後,應向救火指揮官進行安全簡報,簡報內容應包含下列事項:
- 安全建議事項:
針對環繞火場時,發現可能造成危害之風險向指揮官提出風險警示,並建議調整戰術佈署。
- 管制區域劃設:
依據各面風險評估結果建議指揮官現場熱暖冷區域劃射方式。
- 持續環繞火場
初次安全簡報完畢後,安全官應持續環繞火場評估及記錄各面、分區火煙、建築物、消防人員、其他風險狀況變化情形,並監聽無線電對話內容,必要時應提出風險警示及介入救災現場。
- 緊急救援小組(RIT)成立
救災現場RIT成立後應主動向安全官報到,並由安全官進行安全簡報,說明現場火煙狀況、建築物狀況、消防人員狀況及其他風險狀況,並初步建議RIT備援路線。
- Mayday事件發生
- 火場安全隊未到場
- 確認受困小組Mayday資訊(LUNAR)。
- 安全官應向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請求增派助理安全官及RIT小組。
- 助理安全官到場後,與其交接現場火煙、建築物、消防人員及其他風險狀況後,並轉型為RIT指揮官,統籌救援行動之指揮。
- 與RIT帶隊官確認搜救計畫,包含無線電頻道、搜救路徑、器材、安全管制、備援人力等)。
- 持續與RIT小組及指揮官溝通並確認現場狀況及進度。
- 火場安全隊已到場
- 由火場安全隊確認受困小組Mayday資訊(LUNAR)。
- 火場安全隊應向救災救護指揮中心請求增派RIT小組。
- 與RIT帶隊官確認搜救計畫,包含無線電頻道、搜救路徑、器材、安全管制、備援人力等)。
- 持續與RIT小組及指揮官溝通並確認現場狀況及進度。
- 返隊前作業
與後續指揮官交接火煙、建築物、消防人員及其他風險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