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具體事蹟: 查本(108)年10月7日01時57分許110轉報於三重區臺北橋臺北市往三重方向,有民眾要跳水,三重分隊人員到達現場後,發現該名男子已跨越路橋圍欄作勢跳河;分隊長陳立偉持續安撫該民眾,經詢問該男子年約18歲,先前已透過員警尋找父親多年,都未有結果,分隊長陳立偉詢問其父親名字後,並得知橋下船艇已就定位並隨時可救援,請員警利用警方戶政系統查詢該民眾父親資料,隨後將查詢儀器放置地上,請該男子自行上來確認,待該民眾上來確認的時候,分隊長陳立偉、隊員曾俋翰及員警皆上前進行壓制,成功救援,並協助將該男子帶回派出所由警方進行保護管束。本次救援隊員曾俋翰伺機前往壓制該男子,搶救動作迅速最為賣力,解救人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