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隊滬尾分隊隊員黃俊嘉
優良具體事蹟: 本局第三大隊滬尾分隊隊員黃俊嘉於108年12月9日執行本市淡水區民眾落水救溺案,到達現場發現1名女性於水面上載浮載沉,滬尾分隊隊員黃俊嘉立即攜帶水域裝備下水救援,接近該名女子先扣上魚雷浮標並立即游泳將女子拖回岸邊,上岸後後續由淡水91送往醫院治療。本案滬尾分隊隊員黃俊嘉執行淡水區落水救溺勤務奮勇盡職,成功救援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