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良具體事蹟:
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隊員堯堂睿及林琬珊於108年10月27日接獲新北市土城區福仁街38號2樓OHCA急救案件,即派遣車輛及安撫家屬,並由隊員堯堂睿評估生命徵象及線上指導民眾執行CPR,於11點46分民眾表示壓胸後患者回復呼吸心跳,堯員即請報案者持續注意患者呼吸並將現場交由救護人員處置,此案件患者業於108年11月6日康復出院,同仁執行救護業務表現卓越,順利挽救患者生命,提升本局救護能力之正面良好形象。本案救災救護指揮中心隊員堯堂睿及林琬珊線上指導OHCA案件處置得宜,成功挽救民眾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