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大隊淡水分隊-隊員陳伊芳
本局第三大隊淡水分隊隊員陳伊芳於108年3月9日落實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於111年10月15日淡水區清水街火災發生時,警報器感應後發出警示聲,及早提醒住戶避難逃生,成功保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11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