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秘書室科員呂維倫及科員李昀菁為局本部廳舍管理業務承辦人員,其秉持認真負責態度,妥善辦理局本部大樓各樓層防疫消毒、各項設備及電力維護等廳舍修繕維護工作,期間執行業務及溝通聯繫辛勞得宜,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5款之規定。
秘書室-科員呂維倫及科員李昀 (擔任局本部廳舍管理業務承辦人員,工作認真負責,辛勞得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