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第六大隊貢寮分隊隊員蔡宣恩於112年3月10日休假時,前往台中市北屯區富美游泳池游泳時,目擊一名泳客昏迷倒地,立即上前關心,經評估患者已無呼吸脈搏,立即實施CPR急救,AED電擊2次,並請圍觀民眾協助撥打119報案,台中市消防局指揮中心立即派遣鄰近分隊救護車前往,而該患者於救護車抵達前已恢復呼吸心跳,並由救護車後送醫院,成功挽救患者生命;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
第六大隊貢寮分隊-隊員蔡宣恩 (休假游泳時目擊泳客OHCA即時實施急救,成功挽救患者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