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12年1月28日受理本是土城區中央路四段OHCA救護案件,報案人表示55歲男性患者疑似無呼吸心跳,執勤員鍾舜為受理後即派遣救護車前往,然而報案人並不在現場,鍾員立即詢問現場家屬電話,通話後線上醫療指導家屬執行CPR,待救護人員到場後持續CPR,並經AED電擊一次,患者恢復呼吸心跳(ROSC),立即將患者送往醫院,成功挽救患者生命,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
指揮中心-隊員鍾舜為(線上指導民眾操作CPR,成功挽救患者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