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四大隊安和分隊-隊員黃文正及新店分隊-隊員官奕騰(請假-楷模旅遊)(執行新店區緊急救援勤務,成功完成救援勤務)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2人)
本局第四大隊新店及安和分隊於112年4月24日執行新店區北宜路緊急救援勤務,到達現場時,門縫有濃厚瓦斯味,恐發生氣爆,新店隊員官奕騰著全套SCBA擔任瞄子手警戒,安和隊員黃文正擔任破壞手破門,破門後一水線強攻入室,限制患者行動後帶出交由救護人員後送醫院,隨後同仁關閉瓦斯桶開關並打開窗戶通風,成功完成救援勤務,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