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第五大隊清水分隊-隊員黃士彥及隊員黃創盛(執行土城區火災搶救勤務,成功完成人命救助勤務)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2人) 本局第五大隊清水分隊於112年5月28日執行土城區立仁街火災搶救勤務,現場外觀冒出黑煙,隊員黃士彥及黃創盛立即佈署平面水線入室搜索,於後方廚房發現多處燒燙傷患者,立即撲滅火勢,並將患者以雙人搬運方式順利帶出火災現場,後續將患者送醫急救,成功完成人命救助勤務,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
三、第五大隊清水分隊-隊員黃士彥及隊員黃創盛(執行土城區火災搶救勤務,成功完成人命救助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