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指揮中心-隊員張志遠(線上指導民眾避難逃生,成功挽救民眾生命)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1人) 本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於112年8月23日受理民眾住宅火警案件,案發地點為平溪區中華街10號之1,報案人表示發現火災,2樓房間已冒出火煙,值勤員張志遠受理後給予線上避難指導,請報案人關閉起火房門並聚集屋內4人,同時持續保持通報請其保持冷靜,給予心理支持,並引導民眾逃生,成功挽救生命,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
二、指揮中心-隊員張志遠(線上指導民眾避難逃生,成功挽救民眾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