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特搜大隊大埔分隊-隊員陳聯億及隊員簡偉欽(執行三峽區緊急救援勤務,成功完成救援勤務)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2人)
本局特搜大隊大埔分隊於112年8月12日執行三峽區天佛寺(三峽河流域)緊急救援勤務,到達現場後,立即勘查現場地形尋找接觸民眾方式,經現場評估,決定由下游以活餌救援並由隊員陳聯億及隊員簡偉欽以攻擊式方式接近民眾,接近民眾後以繩索將救生衣及魚雷浮標送至民眾待救處,並給予民眾穿著救生衣及魚雷浮標後,利用繩索以鐘擺方式將3名民眾陸續擺盪回岸上,成功完成救援勤務,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