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五大隊清水分隊-隊員黃建倫(執行土城區緊急救援勤務,成功完成救援勤務)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1人)
本局第五大隊清水分隊於112年8月4日執行土城區學享街58號3樓緊急救援勤務,到達現場時,現場一名女性坐在大樓陽台外欲跳樓輕生,隊員黃建倫趁其不注意之際,迅速拉住患者,避免掉落,待救災人員到場後,再將患者帶回家中,後續並通知指揮中心駐班衛生所人員評估後,與員警將患者強制就醫,成功完成救援勤務,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