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特搜大隊秀峰分隊-隊員張力夫及隊員廖宣詠 (執行國道3號緊急救援勤務,成功完成緊急救援勤務)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2人)
本局特搜大隊秀峰分隊於112年10月11日執行國道3號緊急救援勤務,到達現場後,現場為4台車追撞事故,共3人受傷,其中一名患者因廂型車變形而受困於駕駛座,秀峰分隊小隊長立即指揮同仁搶救,由隊員張力夫擔任破壞手,破壞擋風玻璃並使用救助長板固定患者,另隊員廖宣詠擔任救助手,進入車輛內部給予患者頸圈及使用救助短版固定,與其餘同仁將患者救出並後送醫院,成功完成緊急救援勤務,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