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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10月份週報(1005)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表揚(1案7人)
日期:2024-01-09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一、第六大隊瑞芳中隊-中隊長張汝輝、平溪分隊-隊員吳明政及小隊長葉昭仁(請假-TP複訓)、特搜大隊秀峰分隊-隊員蔡文凱、新板山搜義消分隊-分隊長劉崑耀、平溪義消分隊-副分隊長楊清峯(請假)及隊員楊維峰(請假)(執行平溪區緊急救援勤務,成功完成救援勤務)
◎優良具體事蹟:(本案 7人)
    本局第六大隊於112年9月24日執行平溪區大湖10號緊急救援案件,現場為一名年約55歲男性於平溪山區古島登山失蹤未回家;第六大隊於9月24至30日花費總計長達58小時搜索,出動252人次進行搜救,於9月30日發現罹難者,將大體交由家屬及勤區處理;平溪分隊隊員吳明政搜救合計達18小時,執行指揮部指派任務進行山域路徑、水路溯溪,帶領民間團體於乾坑古道獲大體並協助搬運至登山口;秀峰分隊隊員蔡文凱搜救合計達18小時,執行指揮部指派任務進行山域路徑、水路溯溪,於最後尋獲時支援現場進行繩索系統上拉及下放至步道,並協助搬運至登山口;平溪分隊小隊長葉昭仁搜救合計達36小時,帶領搜救小組依指揮部指派進行山域路徑、水路溯溪;瑞芳中隊中隊長張汝輝指揮搜救合計達32小時,擔任現場搜救指揮官;平溪義消分隊副分隊長楊清峯搜救合計達18小時,帶領搜救小組依指揮部指派進行山域路徑、水路溯溪;平溪義消分隊隊員楊維峰搜救合計達18小時,帶領搜救小組依指揮部指派進行山域路徑、水路溯溪;新板山搜義消分隊長劉崑耀搜救合計達40小時,帶領搜救小組依指揮部指派進行山域路徑、水路溯溪,並與家屬溝通協調相關事宜,符合本局「菁勇績優人員即時獎勵計畫」第参項--遴選條件及提報資格--第2款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