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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隊常訓-大量傷病患處置訓練
日期:2023-05-10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投稿人:永利分隊  隊員  張文嘉
依緊急醫療救護法施行細則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大量傷病患:指單一事故、災害發生之傷病患人數達十五人以上,或預判可能達十五人以上者。
近年來,事故、災害頻繁,第一時間到達現場大多是EMT,大量傷病患跟一般救護案件的處理方式不同,所以我們持續的練習跟學習,才能保有足夠的熟悉度,完成任務。
本次訓練內容為START檢傷法:
檢傷分類又分為黑、紅、黃、綠四個等級:綠色-可以行走;黃色-不可行走,可聽從指令;紅色-呼吸每分鐘大於30次、微血管充填時間大於2秒、不可聽從指令;黑色-OHCA。
2015年6月27日,八仙樂園舉辦了一場大型的活動,因大量的玉米粉塵浮游於活動空間,且遇熱源達到燃燒下限,使大量粉塵快速燃燒,造成15死484傷的嚴重大量傷病患事故。
八仙樂園粉塵爆燃事件大部分傷病患的四肢都有大面積灼燙傷,如果利用 START 檢傷法,以大聲公呼喊「可以走的請過來」,辨識出輕傷的傷病患將没有效果。現場的傷病患因為疼痛或是灼燙傷無法行走,導致無法分辨START 檢傷法,就會被判定為紅色或黃色,但實際上傷病患卻不見得有立即的生命危險,所以一般的 START 檢傷無法在此特殊的情況下使用,需以現場情況適時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