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鋰電池行動電源自燃意外
日期:2023-11-10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投稿人:特搜大隊 德音分隊 隊員王瑋琳
112年7月9日德音分隊於下午常訓時段時,遇民眾騎機車至分隊求助,民眾表示家中擺放的鋰電池製行動電源不明原因自燃,在嘗試以滅火器撲滅火勢後,將行動電源放置浴缸中泡水避免二次燃燒。因過程中吸入行動電源燃燒所產生之高熱煙霧,導致呼吸困難,於是騎乘機車自行至附近的德音特搜分隊求救。
尤其是近年興盛的露營活動,更是讓大尺寸行動電源成了露營活動必備配件。然而,鋰電池雖然方便,但背後的風險可不小。首先鋰電池的燃燒是種能量釋放的轉換過程,與平時的燃燒現象完全不同,即使第一時間將鋰電池裝置的火焰撲滅,在沒有後續有效處置下,鋰電池極易二次燃燒,一不注意就會釀成更大災害;再來鋰電池燃燒時,容易產生氟化氫氣體,當與水結合,即成了俗稱「化骨水」的有毒溶劑,對人體會產生巨大傷害。
德音分隊備勤人員及救護人員立即快速評估患者並給予適當的處置,值班人員立即向中心自行通報救護出勤,在分隊積極的處理下,患者當天晚上就康復出院並向分隊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