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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 對民服務 / 民眾申請 / 地震體驗車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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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5-15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為加強市民防災教育及地震應變能力,本局地震體驗車提供免費申請服務,協助本市各機關、學校、團體及公司進行防災宣導及演練。

一、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申請單位限本市各級機關、學校、法人團體及公司行號。
  2. 活動地點限於新北市境內,不受理外縣市申請。
  3. 活動目的須以地震防災宣導或演練為主。
  4. 須有50人以上參與人數始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

  1. 請於活動前7日至60日內(不含例假日)完成線上申請。
  2. 申請單位須依據表單填妥活動時間、地點、聯絡人、預估參與人數及場地狀況等資訊。
  3. 附件:地震體驗車申請表。

三、注意事項:

  1. 本活動為免費提供,由本市消防分隊於出勤及勤務空檔協助執行,資源有限,請申請單位珍惜使用機會並全力配合現場作業安排
  2. 不得轉作商業或營利性質活動,違者將取消申請資格。
  3. 活動場地須符合以下條件:
    • 場地必須能夠容納大型車輛進出,且地面需平坦、安全、無障礙禁止使用行人地磚或硬度不符合要求的路面。
    • 場地的路權應由活動主辦單位自行申請,並取得相關許可
    • 地震體驗車為獨立設備,無需外接電源,但場地仍須符合基本的安全條件。
    • 消防局將依現場評估結果辦理,若場地條件不符,將無法同意申請。
  4. 活動過程中如有場地設施損壞或突發事件,由申請單位全權負責處理與賠償
  5. 體驗活動將配合政府防疫規定辦理,現場人數及操作方式可能視情況調整。
  6. 若遇天候不佳、突發事件或緊急勤務,消防局保有調整或取消行程之權利,敬請見諒。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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