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5-15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消防局
為加強市民防災教育及地震應變能力,本局地震體驗車提供免費申請服務,協助本市各機關、學校、團體及公司進行防災宣導及演練。
一、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 申請單位限本市各級機關、學校、法人團體及公司行號。
- 活動地點限於新北市境內,不受理外縣市申請。
- 活動目的須以地震防災宣導或演練為主。
- 須有50人以上參與人數始得提出申請。
二、申請方式:
- 請於活動前7日至60日內(不含例假日)完成線上申請。
- 申請單位須依據表單填妥活動時間、地點、聯絡人、預估參與人數及場地狀況等資訊。
- 附件:地震體驗車申請表。
三、注意事項:
- 本活動為免費提供,由本市消防分隊於出勤及勤務空檔協助執行,資源有限,請申請單位珍惜使用機會並全力配合現場作業安排
- 不得轉作商業或營利性質活動,違者將取消申請資格。
- 活動場地須符合以下條件:
- 場地必須能夠容納大型車輛進出,且地面需平坦、安全、無障礙,禁止使用行人地磚或硬度不符合要求的路面。
- 場地的路權應由活動主辦單位自行申請,並取得相關許可。
- 地震體驗車為獨立設備,無需外接電源,但場地仍須符合基本的安全條件。
- 消防局將依現場評估結果辦理,若場地條件不符,將無法同意申請。
- 活動過程中如有場地設施損壞或突發事件,由申請單位全權負責處理與賠償。
- 體驗活動將配合政府防疫規定辦理,現場人數及操作方式可能視情況調整。
- 若遇天候不佳、突發事件或緊急勤務,消防局保有調整或取消行程之權利,敬請見諒。